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田发动机公司”)是由天津 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各出资50%组建的合资企业, 2003年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中国第 一汽车集团公司。该公司现有两个生产厂区,其中一工厂位于天津市西青区西 青道266号,二工厂位于天津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9号。丰田发动机公司主要 生产A型、SZ型、ZR型发动机,为夏利、威乐、威志、威驰、花冠EX、卡 罗拉等车型配套,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9号的二工厂内,二 工厂建成于2006年,建成以来主要生产ZR发动机、NR发动机和1.2T发动 机。
根据市场销售形式及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整车生产计划,为满足整 车生产需求,丰田发动机公司在二工厂内开发了TNGA系列发动机产品并投 资12.27亿元建设《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TNGA1.5L发动机项目》(本 次验收项目),2018年2月委托天津市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完成 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2018年3月8日通过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 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津开环评书[2018]5号。丰田发动机公司已经按照环保 部门要求取得了二工厂的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行 业类别包括汽车用发动机制造和有色金属铸造、丰田发动机公司根据本次工程 的建设内容对二工厂的排污许可证进行了变更,变更后许可证编号为 9112011600900467K001U,二工厂的排污许证有效期至2022年9月28日。
本项目主要新建一条生产能力为9000台/月的生产线,年生产TNGA1.5L 发动机10.8万台,同时调整1.2T发动机产能使其每年减少10.8万台的产量, 原有生产1.2T发动机的生产设备不进行拆除、项目建设完成后二工厂最终产 能不发生变化,主要建设内容如下:①新建铸造车间和机加工车间,并对现有 厂区内的铸造生产线进行改造并新增设备以满足本产品的要求,改造后铸造生 产线可与现有产品共线生产;在新建的机加工车间新增机加工生产线和组装生 产线;②拆除现有废弃物置场,并对原外租办公楼进行改造作为新的废弃物置 场(包含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新增部分公用工程和环保工 程外,其余公辅和环保设施依托原有。该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本项 目已建设完成并进入调试阶段,调试阶段各生产线及环保设施均按设计负荷正 常运行,满足环保验收对工况的要求。
丰田发动机公司在项目调试运行期间依据生态环境部2018第9号关于发 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验收自查”的 内容对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有无重大变更、环境保护措施是 否落实到位等进行了自查。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相关 要求,委托天津津滨南宫NG28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保护竣工的验 收监测工作。天津津滨南宫NG28于2021年3月进行了现场勘查,查阅了有关文件 和技术资料,查看了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 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THGA1.5L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方案》并于2021年4月~7月依据验收方案进行了 现场采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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