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宁波 项目负责人胡智勇 完成日期2016.10.29
单位名称 |
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海力大道1号 |
联系人 |
祝钰君 |
工作内容 |
时间 |
人员 |
陪同人 |
现场调查 |
2016.06.15 |
潘方强 |
祝钰君 |
采样/检测 |
2016.07.11-07.13 |
魏芳华、张世林 |
祝钰君 |
危害因素:
其他粉尘(氧化铁粉尘、其他金属及氧化物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铜烟、盐酸、氧化锌、氢氧化钠、噪声、高温、电焊弧光等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
合格率% |
粉尘 |
7 |
7 |
100% |
化学毒物 |
22 |
22 |
100% |
物理因素 |
22 |
12 |
54.5% |
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综合考虑认为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部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针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和基本符合项,本报告第 13 节提出了补充措施和建议。用人单位应充分重视本报告提出的建议,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后能够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治要求。
防尘、防毒建议措施:
1) 逐步改进酸洗工艺,使用更先进的生产工艺代替酸洗工艺,淘汰盐酸等原料的使用;
2) 生产现场各车间物料使用、存放处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符合要求的警示标识及告知卡,告知卡内容包含粉尘、高温、氧化锌、盐酸、甲醇等;
3) 完善生产区域(酸洗车间)、污水处理站喷淋洗眼装置的设置;生产现场,或者距离现场近的地方配备应急物品箱,内含应急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报警物品(氯化氢报警仪、可燃气体报警仪等)、救治物品(应急药箱等);污水处理站应设置便携式硫化氢报警仪;
4) 按要求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内容,要求根据不同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特点,安排针对性的体检,并且体检覆盖率应满足要求,参考第8.4章节具体需体检岗位、人数及项目;
5) 为热镦岗位、修杆岗位、攻牙岗位、冷镦岗位、部分组装岗位等噪声强度超标的岗位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防噪声耳塞,并敦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
1.评价报告中建构筑物叙述一定要与所附总图保持一致;
2.明确企业具体产品名称及其设计生产规模、目前实际产能。根据实际产能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
3.补充热处理单元甲醇使用过程中的工艺叙述。补充相关的职业病危害辨识,评价,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或者建议;
4.核实企业污水处理站的硫化氢、锌热溶解过程中的铅烟是否存在,提供准确数据确定或者排出硫化氢、铅危害的风险;
5.职业病危害检测基本条件中应叙述清楚检测时实际产能与生产设备设施实际运行情况、检测时相关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在运行等。评价时按实际生产负荷进行评价并得出结论;
6.热镦工艺过程等与其他过程均无实质性物理隔离,作业场所存在相互影响,职业健康检查人员确定时,应否考虑将受影响人群纳入;
7. 目前企业存在一些不符合/不合格内容,评价结论中要求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但报告中未提出“整改措施”。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8. 做出明确的总体评价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