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油墨中重金属的限量》国家强制性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将于2025年1月18日截止,相关企业如有不同意见,需在截止日期前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并反馈。
规定了油墨中铅元素、镉元素、汞元素、六价铬以及可溶性重金属(可溶性锑元素、可溶性砷元素、可溶性钡元素、可溶性镉元素、可溶性铬元素、可溶性铅元素、可溶性汞元素、可溶性硒元素)的最大限量要求、样品制备和测定方法,限量要求如下。
表1 油墨中重金属的最大限量
有害元素名称 |
要求 (单位:毫克每千克) |
铅元素 | 总含量≤100 |
镉元素 | |
汞元素 | |
六价铬 | |
可溶性锑元素(Sb) | ≤60 |
可溶性砷元素(As) | ≤25 |
可溶性钡元素(Ba) | ≤1000 |
可溶性镉元素(Cd) | ≤75 |
可溶性铬元素(Cr) | ≤60 |
可溶性铅元素(Pb) | ≤90 |
可溶性汞元素(Hg) | ≤60 |
可溶性硒元素(Se) | ≤500 |
相关资料获取方式:
《油墨中重金属的限量》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意见反馈邮箱等,均可通过工信部网站公告获取。
http://www.miit.gov.cn/gzcy/yjzj/art/2024/art_81a1084b52a54f4681aec105be4948f6.html
CTI南宫NG28检测持续跟进标准进展,可以提供《油墨中重金属的限量》强制标准配套检测服务,为相关行业的绿色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