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认证行业公信力建设,压实认证机构主体责任,提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认监委组织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国家认监委2016年第20号公告,以下简称旧版规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以下简称新版规则),已经国家认监委委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规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旧版规则同时废止。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为认证规则换版过渡期,新旧版规则并行适用。过渡期内,对已持有旧版规则认证证书的组织,认证机构根据其申请,可按照新版规则结合年度监督或再认证审核实施换版审核,对符合新版规则要求的,换发新版规则认证证书,新证书有效期与原证书有效期一致。
三、自2026年1月1日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应当按照新版规则实施。
四、认证机构应组织开展新版规则的学习培训,及时修订有关管理及技术文件,调整和完善认证程序,确保认证人员能力以及认证活动全过程符合新版规则的要求。
五、获证组织应加强新版规则的学习,提升人员能力,适时进行认证证书换版,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满足新版规则要求。
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的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我司组织拟定了《食品中2,4—滴二甲胺盐等9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秘书处。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5年9月4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5〕8号),旨在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工作,切实强化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使用与管理。该通知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动物检疫规程等制定,清晰明确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种类、管理要求及使用规范。
(1)明确证章标志种类及样式
通知对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种类进行了细致的调整与明确。动物检疫证明整合后分为动物A证、动物B证、产品证三种。动物检疫专用章继续沿用现有样式,电子签章与实体签章保持一致,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增加编号。
(2)强化订购与保存管理
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需严格按规定格式组织订购生产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县级以上地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专人、专账、专柜”的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领用、发放、回收、销毁等各项记录,并依托动物检疫信息系统实现数字化管理。若证章标志不慎遗失,需及时进行公示作废。同时,各地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规定选择生产企业,并将企业信息及生产发放记录准确上传至动物检疫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区域相关情况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
(3)规范使用管理及实施时间
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动物检疫证明,不再对屠宰环节分割的畜禽产品出具检疫证明,产品检疫证明不再附载目的地信息。纸质版证明通过二维码实现防伪功能,扫描二维码可便捷获取检疫信息及查验网址。各地需加快推进动物检疫无纸化出证工作,全面推行后原则上不再出具纸质证明。
动物检疫标志方面,自2025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202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旧版及粘贴在动物产品包装上的小标签。各地要确保生猪胴体全覆盖加施标志,加快推进牛羊胴体加施工作,逐步扩大其他产品的覆盖面,且对畜禽产品加施时只需选择一类标志。
此外,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伪造、变造、转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形成警示震慑,确保新政策能够切实落实落地。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实施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细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有关数字标签要求,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字标签是将预包装食品实体标签通过数字化技术或手段展示的相关信息,其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预包装食品标签强制标示事项的规定。广告、营销等其他信息不属于数字标签。
二、数字标签标示内容应清晰、醒目、易于识读,避免重叠、堆积,不得有影响正常阅读的弹窗、飘窗等干扰元素。鼓励数字标签二维码与包装上其他二维码整合,实现多码合一。
三、数字标签展示内容不得篡改,当对数字标签内容进行修改和更新时,应记录修改内容、修改时间、修改者信息等要素,确保信息修改过程可追溯。
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可以标注的配料来源、生产工艺、产地信息、食用方法、产品追溯、食品安全与营养等信息,受实体标签版面限制,可以通过数字标签展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展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相关信息的客观、科学,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五、食品生产者通过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展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产品信息时,应当与其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保持一致。
六、食品生产者通过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展示生产者详细地址的,可在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将生产地址简化标注为县级行政区名称,并在生产者名称后标示。如,某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上展示的生产地址为“XX省XX市XX县XX镇XX大道XX号”,可在食品标签上标注为“XXX生产者(XX县)”。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7月29日
市售8个奶茶品牌,5个检出反式脂肪酸,还能喝吗?
近期,某机构对8个常见奶茶品牌的抽检结果引发广泛关注,这些奶茶不仅是“含糖大户”,部分还检出反式脂肪酸,让不少消费者对其健康风险颇为担忧。结合权威标准和营养知识解析如下:
8款每杯500mL的奶茶,含糖量在15g至38.5g之间,已然逼近《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中成人每日添加糖摄入量建议——不超过50克,且最好控制在25克以内。常喝这类奶茶,无疑会增加糖分摄入超标的风险。
8个品牌中有5个被检出反式脂肪酸,此次检测设定的“检出线”为0.01g/100g,而检出的奶茶中,反式脂肪酸含量最高的为0.113g/100g,其余则在0.0117g/100g至0.0144g/100g之间,仅略高于检出线。需明确的是,“检出线”与“合格线”完全不同。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25),食品中反式脂肪酸含量低于0.3g/100g,即可声称“0反式脂肪酸”。以此参照,此次检出的奶茶反式脂肪酸含量均远低于这一标准,处于较低水平。
反式脂肪酸的来源分人工和天然两类,人工来源主要是氢化油脂,常见于冰淇淋等食品;天然来源存在于牛、羊等反刍动物的脂肪和奶制品中,若奶茶使用真牛奶,即便不添加其他含反式脂肪酸的成分,也可能因牛奶本身含反式脂肪酸而被检出。
从摄入量角度看,WHO/FAO建议成人每日反式脂肪酸摄入量不宜超过2g,我国相关标准也将每日限量设定为2.2g。有研究显示,2010年我国城市居民每日反式脂肪酸平均摄入量约为1g,远低于美国的5.8g,处于较安全范围。仅从此次奶茶检测出的反式脂肪酸含量来看,正常饮用并不会导致摄入量超标。
专家强调,虽然反式脂肪酸长期大量摄入确实可能增加冠心病等疾病的发病风险,但相较于奶茶中的反式脂肪酸,更应警惕的是长期过量饮用带来的高糖问题。糖分摄入超标可能引发龋齿、肥胖,甚至增加糖尿病的发病风险。部分民间测评常以“检出线”替代“合格线”进行宣传,虽能博取流量,却容易引发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
综上,对于此次奶茶检测结果,消费者无需对反式脂肪酸过度焦虑,更应关注的是控制奶茶饮用频率,减少糖分摄入。理性看待食品成分检测数据,结合膳食指南科学安排饮食,才是守护健康的关键。
护航“开学第一餐”——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9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秋季学期“开学第一餐”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由三位局领导分别带队,分三组对多家校园供餐企业及配餐学校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组深入供餐企业后厨、库房等重点区域,核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情况,查看从业人员管理、原料查验、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并对前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在配餐学校,重点检查供餐全流程规范度,还与校方共同陪餐,收集师生反馈以利改进。
检查中,检查组强调企业与学校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宣贯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律与风险意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推进专项整治,加强问题复查形成监管闭环,全力消除风险隐患,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抚州临川区局三举措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守护“开学第一餐”
新学期伊始,抚州临川区市场监管局聚焦师生饮食安全,通过“宣传培训、全面排查、食品快检”三项举措,全方位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为“开学第一餐”保驾护航。
在宣传培训上,该局联合区教体局组织校园食品安全培训暨风险警示会,覆盖全区400余名学校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结合全国典型案例,剖析食品采购、储存等关键环节风险点,明确管理责任与操作规范,助力相关人员树牢“食品安全无小事”理念。
开学前夕,该局对全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136户食品经营户开展拉网式排查。在学校食堂,重点核查进货查验、食品储存等情况;对校园周边经营户,检查经营资质、食品进货台账等。目前,已检查42家学校食堂,现场整改12处问题隐患。
同时,该局开展“你送我检进校园”活动,对校园食堂食材及餐具进行快速检测,重点筛查农药残留等指标。截至目前,已完成15批次餐具样本、20批次蔬菜样本检测,结果均合格。下一步,临川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全力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为新学期校园安全稳定提供保障。
关于沈阳师范大学学生腹泻呕吐情况的通报
8月31日,沈阳师范大学校医院陆续接诊了一批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学生,省、市相关部门及学校随即开辟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组建医疗队进驻学校开展巡诊服务,对患者进行分类救治。截至9月7日17时,累计报告有胃肠炎症状者2087人,已痊愈1817人,现有胃肠炎症状者270人,均为轻症。经综合研判分析,发病高峰期已过,每日新增病例已呈明显下降趋势,9月6日17时至9月7日17时新增病例25人。
按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疾控部门多轮次针对污染点进行消毒,抽调专业力量开展流调溯源,分析查找感染来源,对可疑污染物品、环境和人员进行采样检测,确定污染点。经流行病学调查并结合供水系统现场勘察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综合判定本起事件系由学校第三生活区自备井蓄水池受诺如病毒污染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目前已对该自备井采取封闭管控措施。学校已协调水务部门全力保障学生用水,并着手组织市政供水管网接入工程。
下一步,南宫NG28将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有力有序有效落实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传染病综合防控措施,开展精准流行病学调查和污染源调查,控制传染源;全力救治有症状患者,强化重点部位消毒,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广大师生健康。
诺如病毒传染性极强,易引发非细菌性急性胃肠炎,在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等人员密集机构中,可通过被污染的水源、食物、物品及患者呕吐气溶胶快速传播,易造成聚集性感染。
机构要把好“入口关”,确保食材来源安全且烹饪熟透,饮用水安全卫生;加强环境清洁,每日用含氯消毒剂对公共区域物品擦拭消毒,定期对重点区域深度清洁。
若出现疑似感染人员,立即隔离并联系医疗人员,专人按规范用含氯消毒剂处理其呕吐物和排泄物,处理时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必要时调整集体活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