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东北部片区88#住宅、89#小学、89#社区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单位: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于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6月5日对中新天津生态城东北部片区88#住宅地块、89#小学地块和89#社区中心地块(简称“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调查(现场采样监测),分析了地块及周边区域的潜在污染物的种类与来源,并通过现场采样,检测分析了地块中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含量。该地块的调查结论如下:
1、88#住宅地块位于天津生态城东北部片区,地块调查面积161400.6m2,四至范围:东至汉北路、西至中成大道、南至规划用地边界、北至泰一路。89#小学地块位于天津生态城东北部片区,地块调查面积20905.8m2,四至范围:东至规划住宅用地边界、西至中成大道、南至规划用地边界、北至规划用地边界。89#社区中心地块位于天津生态城东北部片区,地块调查面积14989.3m2,四至范围:东至规划居住用地边界、西至中成大道、南至泰一路、北至规划用地边界。地块调查总面积为197295.7m2。根据《生态城分区HGg(08)01单元细分导则》和规划条件通知书,88#住宅地块、89#小学地块、89#社区中心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分别为居住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进行该地块土壤环境调查时,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88#住宅地块和89#小学地块属于第一类用地,采用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风险筛选和评估;89#社区中心地块虽然为第二类用地,但是临近住宅、小学和幼儿园,危害受体包括成人和儿童,建议采用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风险筛选和评估。
2、地块内历史上为养蟹池、养虾池,2006年之前被填平,之后一直为空地,无生产生活活动。养蟹池、养虾池使用含氯药物进行水质消毒灭菌,可能带来有机类污染;填土可能带来重金属、有机物污染;地块外道路车辆尾气沉降可能带来多环芳烃、石油烃、重金属铅污染。
3、第二阶段调查共布设39个土壤采样点。检测7种重金属、27种VOCs、SVOCs(11项基本项和有机氯有机磷农药)和石油烃(C10~C40)。检测项目涵盖全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的45项基本项。布设11个地下水采样点,检测7种重金属、27种VOCs、11种SVOCs、SVOCs(11项基本项和有机氯有机磷农药)和石油烃(C10~C40)。
4、土壤样品中六价铬未检出,其余6种重金属有检出,检出率为100%;VOCs、SVOCs(包括有机氯有机磷农药)、石油烃(C10~C40)等检测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5、地下水样品中六价铬、汞未检出,铜、镍、砷、铅和镉均检出,检出率为100%;27种VOCs指标均未检出;SVOCs指标(包括有机氯有机磷农药指标)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仅有1个样品检出,检出率为9.09%。以上指标检出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水质指标限值或其他对应的水质标准。
综上所述,根据检测结果,地块(包括88#住宅地块、89#小学地块、89#社区中心地块)为非污染地块,本地块(包括88#住宅地块、89#小学地块、89#社区中心地块)调查范围内土壤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地下水监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水质标准限值,不需要进行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该地块(包括88#住宅地块、89#小学地块、89#社区中心地块)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所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环境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