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文件规定等要求,现将《大名县洁源垃圾处理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进行公开,已接受公众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地块概括:大名县洁源垃圾处理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县城东南部6km,中心坐标为北纬36°14'19.92",东经115°12'32.69",主要功能为生活垃圾填埋,2008年开始建设,2010年投入使用,库容量180.34万m2,实际有效使用库容158.20万m2,日处理垃圾100t左右,至今存续经营。
2、现场采样和检测:于2021年10月12日-10月13日完成现场土壤样品采集及样品流转工作,共筛选2个布点区域,地块内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数25组,平行样品3组;2021年10月20日完成现场地下水样品采集及样品流转工作,地下水样品采集4组,地下水平行样1组;
3、地块调查结论:
(1)土壤
本地块共筛选布点区域2个布点区域,地块内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获取地块内有代表性28组(其中平行样品3组)土壤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pH、氨氮、苯酚、氟化物、六价铬、铅、镉、汞。
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以下结论:
氨氮:共检测样品28个,检出率为100%,但最大检出浓度小于相应筛选值,对本地块污染可能性较小;
水溶性氟化物;共检测样品28个,检出率为100%,但最大检出浓度小于相应筛选值,对本地块污染可能性较小;
苯酚:共检测样品28个,均未检出;
六价铬:共检测样品28个,均未检出;
铅:共检测样品28个,检出率为100%,但最大检出浓度小于相应筛选值,对本地块污染可能性较小;
镉:共检测样品28个,检出率为100%,但最大检出浓度小于相应筛选值,对本地块污染可能性较小;
汞:共检测样品28个,检出率为100%,但最大检出浓度小于相应筛选值,对本地块污染可能性较小;
(2)地下水
地块内共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获取5组地下水样品(其中平行样品1组)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共35项常规指标。
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
1)未检出因子:
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铁、猛、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氰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苯、甲苯、四氯化碳、三氯甲烷均未检出;
2) 检出因子
pH、硝酸盐氮、氨氮以及耗氧量最大检出浓度未超过本次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
涉及超标的因子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钠以及氟化物。
综上,该区域超标因子氟化物测得的超标点位为DZ01和2B02,检出值分别为1.14 和1.15,2B02较背景值基本持平;除氟化物外均为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说明该区域水质较差,对比背景点数据,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氨氮有明显累积,说明该厂在生产过程中对地下水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对人体危害不大。
具体报告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