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组织召开了深圳市轨道交通四期共建管廊工程——12号线共建管廊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工程环保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8日至9月5日(至少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唐工 13402897667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南宫NG28检测大楼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深圳市轨道交通四期共建管廊工程——12号线共建管廊工程
建设地点:深圳市
建设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南宫NG28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为与深圳地铁12号线同步实施建设的综合管廊工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包括前进一路、怀德南路两段综合管廊,总长度为6.57km。
前进一路段南起湖滨路,北至西乡大道,长度为4.95km;怀德南路段南起107国道,北至福永大道,长度为1.62km。
本工程入廊管线主要有110kV电力电缆、10kV电力电缆、通信线缆、给水管、再生水管道(预留)及天然气管道(不包括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的敷设)。
三、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19年12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以《告知性备案回执》(BA20191227005)对12号线共建管廊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备案。
1、生态
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便道、开挖区域等临时占地及时进行了绿化恢复。
2、噪声
工程产噪设备(风机)均选用低噪声型设备,位于地下管廊内,检修期间运行,并进行了基础减振处理。
3、其他
运行期不产生废水、废气,如产生固体废物将妥善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在所监测的12处噪声敏感点中,湖滨花园、御景台等12处敏感点昼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深圳市轨道交通四期共建管廊工程——12号线共建管廊工程在施工和运行期采取了相应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已得到基本落实,验收组一致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