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 北京 项目负责人 白杨 完成日期 2025.2
单位名称 |
天津南宫NG28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市东丽区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达路以北、五经路以西 |
联系人 |
佟景鑫 |
工作内容 |
时间 |
人员 |
陪同人 |
现场调查 |
2025.1.20 |
张增科、董建朝 |
佟景鑫 |
采样/检测 |
/ |
/ |
/ |
物理因素:工频电场、噪声。
化学因素:其他粉尘、水泥粉尘、硫酸、盐酸、甲酸、乙醚、N,N-二甲基甲酰胺、丙酮、正己烷、甲苯、甲醇、乙腈、四氢呋喃、氮氧化物、氢氧化钾、汞-金属汞(蒸气)、氟化氢(按F计)、乙酸、二硫化碳、二氯甲烷、乙酸乙酯、四氯化碳、四氯乙烯、甲醛、一氧化碳、环己烷、正庚烷、二甲苯、异丙醇、苯、溶剂汽油、戊烷、壬烷、三氯甲烷、氢氧化钠、过氧化氢。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
合格率% |
物理因素 |
8 |
8 |
100% |
化学因素 |
66 |
66 |
100% |
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分类结果,结合拟建项目生产/实验工艺的先进性和自动化程度、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以及应急救援设施防护水平等进行综合分析,判定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期和建成投产运行后如能保证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并充分落实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后,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预期能达到相关卫生标准,职业病防治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拟建项目应单独明确详细列支职业病防治经费,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必要的经费投入落到实处。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应包括人员配备、机构设置、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配置与维护、职业病应急救援设施建设与维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病人诊断、治疗、赔偿与康复、工伤保险等方面。
运行期间,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应经常性检修、维护,确保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拟建项目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虽预期浓度/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但仍需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针对长期低剂量暴露的潜在健康风险(如慢性中毒、累积性器官损伤),构建“源头控制-工程阻断-行为管理”三级防护体系。
报告建议:
1.梳理评价依据,并现行有效;
2.根据项目特点,明确有无病原微生物分离鉴定及放射性检测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与筛选;
3.补充试剂药品存放室、危化品、实验废弃物存放间的防护设施调查、分析与评价,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4.完善应急设施的合理性与符合性合分析与评价,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后存档备查,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