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一汽丰田335D车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委托南宫NG28生态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承担一汽丰田335D车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一汽丰田335D车型项目
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利用现有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一线工厂进行技术改造,树脂车间新增前保险杠模具、仪表板模具、注塑机附属冶具、设备等;总装车间新增2套车标贴附冶具、1台除雾盖板准备台并对现有1台仪表板准备台、1台多媒体准备台、1台主驾ECU准备台、1台燃油传感器ECU准备台进行改造,焊装车间、冲压车间、涂装车间依托现有,无改造内容。改造后形成具有生产335D车型13.2万辆/年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实施后一线工厂整体产能维持22万辆/年不变。
建设单位: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会霖
联系电话:19922628088
评价单位:南宫NG28生态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大兵
联系电话:022-66196682
链接:https://www.yilussjy.com/news/shengtaihuanjinggongshi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2024年8月1日(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时反馈。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及真实姓名,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