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报告出具日期:2024年12月30日
用人单位名称:北京市八通华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衙门村陈衙路临143号
企业联系人:杨宝光
项目负责人——白杨
报告编写人——赵进光
报告审核人——王彤
报告签发人——文唤成
一、现场调查
调查日期:2024-08-08
调查人员:赵进光、王志刚
陪同人:杨宝光
二、现场采样/测量
采样/测量日期:2024/10/17-2024/10/19
采样/测量人员:苗天赋 、徐振宾
陪同人:杨宝光
该用人单位属制造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相关行业,属于第十一大类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第二类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见表12-1。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但结合具体工艺过程、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水平,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标“*”用人单位不使用含苯、正已烷、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等物质的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油漆时,按职业病危害一般进行管理。故北京市八通华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可按职业病危害“一般”进行管理。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设置了一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溶剂汽油、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是用人单位生产的关键控制因素,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提供了活性炭防护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对作业人员生产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对于不足之处,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加以完善,以达到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