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巷镇十七号农村发展用地项目地块(调查地块)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凤翔街道海翔大道与翔安西路交叉口西南侧,本次调查面积72219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8.213653°,北纬24.632234°。地块早期历史上主要为窗东社区及城场社区的农田,于2013年10月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但实际未进行开发建设。调查地块范围内,历史上主要为农田;2009年~2017年地块西北侧曾存续过一个石材加工点(部分区域位于调查地块红线内);2002年~2010年地块内东侧曾有农户养殖肉兔;2018年至今西侧建设厦门地铁4号线(一期)项目(高架桥);除此外不涉及其他用途。根据2024年8月现场踏勘的情况,地块红线内现仍主要用作农用地使用,原石材加工点已拆除,原肉兔养殖区域已荒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查询翔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规划图件可知,地块用途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道路用地,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厦环联[2020]23 号),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8月委托我公司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司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环保部令[2017]72号)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对该地块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问调查。根据收集的资料信息,最终编制形成了《马巷镇十七号农村发展用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马巷镇十七号农村发展用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调查结果表明:马巷镇十七号农村发展用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可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