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2024/2462修订REACH法规附录XVII,增加第79项全氟己酸(PFHx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管控。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之日20天之后自动转化为成员国法规开始强制实施,且其整体具有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已编制了PFHx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非详尽物质清单,CTI南宫NG28检测推出PFAS万项筛查服务,涵盖清单所列物质,助力企业应对新规要求。
全氟己酸(PFHx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
(a)具有连接到碳原子上的直链或支链C5F11-的全氟戊基的化合物;
(b)具有直链或支链C6F13-全氟己基。
不包括以下物质:
(a)C6F14;
(b)C6F13-C(=O)OH,C6F13-C(=O)O-X′或C6F13-CF2-X′(其中X′=任何基团,包括盐);
(c)包含和非末端碳原子上的氧原子直接连接C6F13-全氟烷基的任何物质。
REACH附录XVII第79项主要限值要求:均质材料中PFHxA及其盐含量<25ppb,PFHxA相关物质总和<1000ppb,主要管控产品和生效时间如下:
管控产品 |
生效时间 |
供公众使用的:服装及相关配件中的纺织品、皮革、皮毛,鞋子,混合物; 化妆品; 食品接触纸和硬纸板。 |
2026年10月10日 |
供公众使用的:除服装及相关配件以外产品中的纺织品、皮革、毛皮 |
2027年10月10日 |
用于公共消防、培训和测试的消防泡沫和消防泡沫浓缩物 |
2026年4月10日 |
民用航空灭火泡沫和灭火泡沫浓缩物 |
2029年10月10 |
需注意,以上要求不适用于欧盟POPs法规附录I中的PFHxS类物质。
PFHx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属于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中的一类物质,CTI具备PFHx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测试能力,另外企业仍需持续关注PFAS的全球管控要求,针对PFAS管控,CTI南宫NG28检测可从源头到终端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规服务,包括CTI技术专家协助企业结合法规识别PFAS物质,提供包括PFAS全谱图筛查、总氟/总有机氟筛选、目标PFAS测试、氟聚物定性半定量等多样化测试方案,基于CTI测试大数据,协助企业精准识别高风险材料及物质并寻找替代材料,结合产品特点规划合规路线,保障产品全球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