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NG28检测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孙榕鸿 完成日期:2024年09月11日
用人单位 |
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华电山东青岛二期6千立方米平板式脱硝装备生产项目 |
地址 |
青岛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思源路11号青岛公司厂区内,北侧为科海路,南侧为春阳路,西侧为思源路 |
联系人 |
赵经理 |
项目分工 |
项目负责人 |
报告书编写人 |
报告书审核人 |
报告书签发人 |
姓名 |
孙榕鸿 |
王鹏飞 |
唐炳、梁连高 |
李丹 |
根据《国民经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工程初步设计各专业均落实了有关国家及行业的标准和规范职业病防护要求,采取相关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设计,预计拟建项目建成后,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可以得到保障。另外,投产后经营管理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在此基础上,能够满足国家及行业在职业健康卫生方面的有关要求。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规定要求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注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的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建设单位应当在各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通过以上措施,拟建项目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7/2019)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