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北京;项目负责人:白杨;完成日期:2024.9
用人单位名称 |
北京首钢吉泰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富生路9号 |
联系人 |
明策 |
项目分工 |
项目负责人 |
报告编写人 |
报告参与人 |
报告审核人 |
报告签发人 |
姓 名 |
白杨 |
徐小妮 |
张淑丽、王志刚 |
赵向南、文唤成、王彤 |
文唤成 |
工作内容 |
时间 |
人员 |
陪同人 |
现场调查 |
2024.5.31 |
徐小妮、张淑丽 |
明策 |
采样/检测 |
2024.7.7~7.10 |
徐振宾、王楷超、赫飞、张锦玉 |
邵泽川 |
现场调查图像:
现场采样、检测图像: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用人单位属于“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的“钢压延加工(C313)”。结合该企业具体工艺过程、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水平等进行综合判定,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综上所述,北京首钢吉泰安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现状基本符合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北京首钢吉泰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设置了一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为作业人员提供了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工人生产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对于不足之处,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加以完善,以达到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