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原为农田、果园、坑塘水面,现变更为二类居住与商业混合用地(R2+B1)。
靖2022P05地块位于南靖县高新区规划纵一路以东、规划横一路以南、郑古路以北,地块占地面积35794平方米,中心坐标117.556291°E,24.536571°N。该地块原用途为农田、坑塘水面,根据相关土地征收资料,地块2012年左右被征收,2022年5月由南靖县自然资源局转让给漳州市通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期规划为二类居住与商业混合用地(R2+B1)。
2024年3月,漳州市通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厦门市南宫NG28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历史影像资料表明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果园、农田、坑塘水面,地块内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人员访谈证实了地块的使用情况,未进行过任何生产经营活动(无化学品使用与储存),未曾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踏勘场地无异味,未发现污染痕迹。周边区域未有过重污染企业,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
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分析结果,调查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存在。地块内采样土壤现场快筛结果:砷、镉、铜、铅、汞、镍、钴、钒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锌和锰满足参照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1282-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铬满足参照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深圳市地方标准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VOCs检出值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