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名称 |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动力电池包研发项目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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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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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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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中南五街49号 (N:39°5′4.702″,E:117°30′26.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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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定员及 生产班次 |
DQ厂区现有员工约4000人,动力电池包研发人员20人,其中12人为原有员工,新增8人,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h,年工作时间260天(2080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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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设计年试制PPE动力电池包托盘100个(全部用于组装PPE动力电池包)、PPE动力电池包100个、CTP动力电池包托盘100个(其中36个用于组装CTP动力电池包)、CTP动力电池包36个、MEB动力电池包3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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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能力 |
与设计产能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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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 评批复日期 |
2023年2月14日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3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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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运 行日期 |
2023年6月 |
验收现场 监测时间 |
2023年7月19~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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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 审批部门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津开环评[2023]15号 |
环评报告 编制单位 |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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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山东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天津岚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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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 (万元) |
4464.9 |
环保投资总概算 (万元) |
46 |
比例 |
1.03% |
实际总投资 (万元) |
4464.9 |
实际环保投资 (万元) |
32 |
比例 |
0.72% |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于2021年在天津的厂区建设了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动力电池包研发项目,进行高压动力电池包的研发,以在正式投产前确定设计的生产流程的准确性和原辅料的可行性,该项目试制规模为MEB动力电池包160个/年。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21年5月14日取得批复(津开环评[2021]44号)。该项目环评阶段建设地点位于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中南五街厂区APP290车间西北角的试制车间内,但实际建设阶段,由于原布局较为拥挤,将该项目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调整至APP310厂房东南部区域,涉及电池包托盘的加工、组装,该部分年研发MEB动力电池包托盘160个,己于2021年11月8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另一部分仍位于APP290厂房西北角,涉及电池包的组装工序,该部分目前已停止建设。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建设“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动力电池包研发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建设地点仍位于APP290厂房西北角、APP310厂房东南部区域。建设内容包括:在原一期APP310车间电池包托盘加工区域新增少量设备,对原一期APP290车间电池包组装区域进行空间布局改造以及增加部分研发设备,以满足二期研发多种型号动力电池包的需求,原一期工程中未建设完成的电池包组织区域停止建设。设计研发试制规模为试制PPE动力电池包托盘100个/年(全部用于组装PPE动力电池包),PPE动力电池包100个/年,CTP动力电池包托盘100个/年(其中36个用于组装CTP动力电池包),CTP动力电池包36个/年,MEB动力电池包36个/年。
本次研发内容主要为根据设计的组装流程和暂时选定的原辅料试制高压动力电池包托盘和动力电池包,组装完成后对托盘和电池包进行多种性能测试,验证托盘和电池包的综合性能和安全性,以确定设计组装流程的准确性和原辅料种类、使用方式等的可行性。如果测试后,托盘或电池包的参数不符合相关要求,查找原因后对组装流程的细节进行调整或更换原辅料再进行试制(胶和焊丝的选择已确定,不会更换胶和焊丝),完成测试的合格高压动力电池包托盘或动力电池包交由有资质的测试中心或大众集团其他企业进行进一步的性能测试(机械、环境、耐久、安全分析等),测试后破坏报废,不会流入市场,不合格品作为一般固废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委托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2月14日取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批复(津开环评[2023]15号)。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46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占投资总额的0.72%。本项目2023年2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建成并投入调试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项目环保验收。因此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公司环保负责人与本次验收的监测协作单位天津南宫NG28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于2023年6月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在确认本项目已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建设阶段各项要求的基础上,编写了本项目验收监测方案,南宫NG28公司于2023年7月19~20日依据验收监测方案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现结合项目环评资料、实际建设情况及检测数据,编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整体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施行;
●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施行;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 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5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2020年12月13日;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11号)
●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
●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关于加强我市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15号令,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动力电池包研发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月;
●津开环评[2023]15号,关于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动力电池包研发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3年2月14日;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基础性技术资料及其它各种批复文件。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建有两个厂区,分别为DQ厂区(中南五街厂区)和DL厂区(中南二街厂区),本项目选址于DQ厂区,具体厂址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中南五街49号(中心坐标为N:39°5′4.702″,E:117°30′26.062″),厂区西侧为泰云路,隔路为长城精益汽车零部件公司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东侧为中南六街,隔路为长城汽车天津分公司物流中心,北侧为环泰北街,隔路为空地,南侧为中南五街,隔路为诺博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本项目电池包托盘的加工、组装的操作位于APP310厂房东南部区域,平面布局为:西北部为铣削、装配及泄漏测试区域,东北部为手工焊接、尺寸测量区域,西南部为自动焊接、涂胶区域,东南部为储存区,电池包组装操作位于APP290厂房西北角,平面布局为:西北部为存储区,北部为电池包组装区,中部为涂胶区,东南角为办公区。项目地理位置图、周边关系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电池包组装区域及电池托盘加工区域平面布局图详见附图1~3。
本项目工程组成见下表。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验收报告2023.12,2. 附图附件,3.大众变速器验收意见20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