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津南区柳林公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单位: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2-87551552
公示信息:
2020年4月-5月,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遵照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对津南区柳林公园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柳林公园地块位于天津市津南区海河南侧天钢柳林城市副中心,调查面积746925.42 m2,四至范围:东至南兴道西侧道路边线,南至国盛道道路中线,西至华兆路东侧道路边线,北至台儿庄南路道路中线。根据《天津海河柳林地区02-12单元(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柳林公园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广场用地(G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属于第二类用地,采用第二类用地标准进行风险筛选和评估。
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村庄、农用地、中港特种气体厂、黄庄铁厂及钢达汽车运输公司。地块北侧中部存在的地表水为原沟渠、东南侧地表水为2016年挖成水坑。地块内潜在污染源主要可能为:居民生活过程产生的重金属、多环芳烃、TPH等。农田生产活动中化肥及农药施用产生的镉、铅、砷等重金属、六六六、滴滴涕等有机氯农药。以及各企业生产活动可能产生的重金属、多环芳烃、TPH等。因此,本地块存在镉、铅、砷等重金属,六六六、滴滴涕等有机氯农药、VOCs、多环芳烃等SVOCs以及TPH等潜在污染物。
共布设166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557个(不含平行样),检测7种重金属指标(铅、铜、镉、镍、汞、砷、六价铬),11种SVOCs、27种VOCs、pH值、TPH(C10-C40)、11种有机氯农药类。共设置3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主要关注浅层地下水,共采集地下水样品31个(不含平行样)。检测7种重金属指标(铅、铜、镉、镍、汞、砷、六价铬),11种SVOCs、27种VOCs、TPH(C10-C40)、11种有机氯农药类、pH值。设置2个地表水采样点,采集2个地表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和2个底泥样品(不含平行样),地表水样品检测7种重金属、35种VOCs、11种SVOCs、11种有机氯农药类、pH值、总磷(以磷计)、总氮(以氮计)、氨氮(以氮计)、石油类、化学需氧量(COD-Cr)。底泥样品检测7种重金属、35种VOCs、11种SVOCs、11种有机氯农药类、pH值、TPH(C10- C40)。
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六价铬未检出,铅、铜、镉、镍、汞、砷等6种重金属有检出;VOCs:苯、甲苯、乙苯、间-二甲苯和对-二甲苯、邻-二甲苯、1,2-二氯丙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1,1-二氯乙烯、反式-1,2-二氯乙烯、顺式-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苯、1,4-二氯苯、三氯甲烷(氯仿)等16种VOCs有检出,其余VOCs均未检出;SVOCs:萘、苯并(a)蒽、屈、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等9种SVOCs有检出,其余SVOCs均未检出;有机氯农药类:α-六六六、p,p'-DDE、o,p'-DDT等3种有机氯农药类有检出,其余有机氯农药类均未检出;TPH(C10- C40)检出率为27.5%;pH值范围7.82~11.6,地块土壤偏碱性。
地块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六价铬未检出,铅、铜、镉、镍、汞、砷等6种重金属有检出;VOCs:苯、甲苯、氯仿、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反式-1,2-二氯乙烯、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三氯乙烯、氯乙烯等10种VOCs有检出,其余17种VOCs均未检出;SVOCs:仅萘有检出,其余10种SVOCs均未检出;TPH(C10- C40)检出率为100%;地下水样品中有机氯农药类均未检出。
地块内东南侧水坑地表水pH值为7.91,总磷(以磷计)检出值为0.18 mg/L,总氮(以氮计)检出值为1.3mg/L,氨氮(以氮计)检出值为0.282mg/L,化学需氧量(COD-Cr)检出值为67 mg/L;重金属六价铬、铅、镉、汞未检出,铜、镍、砷等3种重金属有检出;SVOCs仅六氯苯(HCB)有检出,其余10种SVOCs均未检出;35种VOCs和11种有机氯农药类均未检出。地块内北侧原灌溉渠地表水pH值为7.81,总磷(以磷计)检出值为1.44 mg/L,总氮(以氮计)检出值为1.6mg/L,氨氮(以氮计)检出值为0.49mg/L,化学需氧量(COD-Cr)检出值为52 mg/L;重金属六价铬、铅、镉、汞未检出,铜、镍、砷等3种重金属有检出;SVOCs仅六氯苯(HCB)和硝基苯有检出,其余9种SVOCs均未检出;35种VOCs和11种有机氯农药类均未检出。
地块内东南侧水坑底泥pH值为8.61;重金属六价铬、镍未检出,铅、镉、汞、铜、砷等5种重金属有检出;TPH(C10-C40)、11种SVOCs、35种VOCs和11种有机氯农药类均未检出。地块内北侧原灌溉渠底泥pH值为8.05;重金属六价铬未检出,铅、镉、汞、铜、砷、镍等5种重金属有检出;TPH(C10-C40)检出值为150mg/kg;SVOCs仅二苯并(a,h)蒽有检出,其余10种SVOCs均未检出;35种VOCs和11种有机氯农药类均未检出。
通过对地块内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及底泥样品检出的各项数据与相应筛选标准进行对比发现,本地块内土壤各项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各项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东南侧水坑地表水劣V类水。北侧原灌溉渠地表水为劣V类水。东南侧水坑和北侧原灌溉渠内底泥的各项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本地块为非污染地块,满足开发为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广场用地(G3)及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的环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