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东北部片区93#住宅地块及93#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单位: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于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5月12日对中新天津生态城东北部片区93#住宅地块及93#幼儿园地块(简称“93#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调查(现场采样监测),分析了地块及周边区域的潜在污染物的种类与来源,并通过现场采样,检测分析了地块中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含量。该地块的调查结论如下:
1、93#住宅地块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海大道南侧,地块调查面积46207.7m2,东至规划用地边界,西至盛三街,南至泰五路,北至中海大道。93#幼儿园地块调查面积6600.1m2,东至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边界,西至规划居住用地边界,南至泰五路,北至规划用地边界。根据《生态城分区HGg(08)01单元细分导则,》93#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和教育用地。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2、93#地块历史上为养蟹池、养虾池,2006年前被填平,之后一直为空地,无生产生活活动。养蟹池、养虾池使用含氯药物进行水质消毒灭菌,可能带来氯代烃污染;填土可能带来重金属、有机物污染;2018年容纳蓟运河故道清淤底泥,底泥可能带来重金属、有机物、农药、石油烃等多种污染。
3、第二阶段调查共布设14个土壤采样点,检测7种重金属、27种VOCs、11种SVOCs、有机农药和石油烃(C10~C40)。检测项目涵盖全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45项基本项和部分选测项。布设6个地下水采样点,检测7种重金属、27种VOCs、11种SVOCs、有机农药和石油烃(C10~C40)。
4、土壤样品中六价铬未检出,砷、镉、铜、铅、镍、汞在所有点位均有检出;VOCs、SVOCs、有机农药等检测指标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所有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5、地下水中重金属(铜、镍、砷、铅、镉、汞)有检出;VOCs、SVOCs、有机农药均未检出,石油烃有4个样品检出。所有检出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水质指标限值或其他对应的水质标准。
综上所述,本地块调查范围内土壤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地下水监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水质标准限值,不需要进行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该地块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所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环境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