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东北部片区89#住宅地块及89#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单位: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于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5月12日对中新天津生态城东北部片区89#住宅地块和89#幼儿园地块(简称“89 #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调查(现场采样监测),分析了地块及周边区域的潜在污染物的种类与来源,并通过现场采样,检测分析了地块中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含量。
89#住宅地块位于天津生态城东北部片区,地块调查面积56793.0m2,四至范围:东至中新大道,西至中成大道,南至泰一路,北至泰双路;89#幼儿园地块位于天津生态城东北部片区,地块调查面积6607.4m2,四至范围:东至规划住宅用地边界,西至规划停车场用地边界,南至规划中小学用地边界,北至泰双路。89#住宅地块和89#幼儿园地块(简称“89 #地块”)调查总面积63400.4m2。根据《生态城分区HGg(08)01单元细分导则》,89#住宅地块和89#幼儿园地块用地性质分别为居住用地和幼儿园用地。进行该地块土壤环境调查时,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属于第一类用地,采用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风险筛选和评估。
89#地块内历史上为养蟹池、养虾池,2006年之前被填平,之后一直未空地,无生产生活活动。养蟹池、养虾池使用含氯药物进行水质消毒灭菌,可能带来氯代烃污染;填土可能带来重金属、有机物污染;地块外道路车辆尾气沉降可能带来多环芳烃、石油烃、重金属铅污染。
第二阶段调查共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检测7种重金属、27种VOCs、SVOCs(11项基本项和有机氯有机磷农药)和石油烃(C10~C40)。检测项目涵盖全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的45项基本项。布设6个地下水采样点,检测7种重金属、27种VOCs、11种SVOCs、SVOCs(11项基本项和有机氯有机磷农药)和石油烃(C10~C40)。
土壤样品中六价铬未检出,其余6种重金属有检出,检出率为100%;VOCs、SVOCs(包括有机氯有机磷农药)等检测指标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率为80.0%。所有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中六价铬未检出,铜、镍、砷、铅和镉均检出,检出率为100%,汞有检出,检出率为33.3%;VOCs均未检出;萘有检出,检出率为66.7%,其他SVOCs(包括有机氯有机磷农药指标)指标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率为80.0%。以上指标检出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水质指标限值或其他对应的水质标准。
综上所述,根据检测结果,89#地块为非污染地块,本地块调查范围内土壤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地下水监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水质标准限值,不需要进行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该地块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所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环境质量要求。